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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禁用词汇_2022新广告法禁用词汇

2024-06-03 09:25 高考励志 来源:

新广告法禁用词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广告法禁用的词汇主要有以下几类:1、标题通用类禁用广告词,比如竟、胆敢等词汇;2、行业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其中包括教育类、房产类;3、生活类禁用广告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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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广告法禁止用词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广告法禁用的词汇主要有以下几类:1、标题通用类禁用广告词,比如竟、胆敢等词汇;2、行业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其中包括教育类、房产类;3、生活类禁用广告词。

法律依据:《中华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品、医疗器械、农、兽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四十七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并应当将审查批准文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布批准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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