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芊学网

网站首页 首页 > 高考热点 > 正文

学校招生管理意见 学校招生工作建议

2024-06-03 09:29 高考热点 来源:

金华市2019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大学高考为考生整理了“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一文,希望考生认真阅读,仔细填写,慎重考虑,以免耽误了自己!

学校招生管理意见 学校招生工作建议学校招生管理意见 学校招生工作建议


(五)加强监督检查。是学校招生工作的责任人。在招生期间、开学前后,市将会同监察部门和媒体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误导考生填写志愿、篡改考生志愿、擅自提前招生、超招生、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有偿招生、违规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约谈违规学校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责成学校加强管理、限期整改、削减或取消学校下一年度招生和分配指标、对违规招生学校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违规招生学校和学校班子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督电话:6665481。

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批录取的考生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第二批录取的考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第三批学校不得录取2E及多于2E的考生。

一、指导思想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和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各县(市、区)户籍学生,具备报名资格: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非各县(市、区)户籍考生要求有完整的初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学籍,其它条件由县(市)自行确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3.中等艺术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的招生条件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即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日,逾期恕不补报。

凡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考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在本县(市、区)就读的应届生在毕业学校报名;非本县(市、区)户籍考生符合该县(市、区)报考条件的,经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分局)审核后,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生与在外就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和青年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还未实行考生肖像统一采集工作的县(市),考生应交近期同底版正面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

4.报名序号编码原则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理规程》(另发)。

三、命题和考试

1.文化科目命题

命题工作由市统一组织,命题人选由市统一抽调,命题质量由市教研室负责把关,命题制卷场所、印卷质量、试卷保密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生办”)负责。

2.文化科目考试及时间

6月11日 上午:语 文 9:00-11:00

下午: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考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分局)认可,可以免英语听力测试,考生的英语科目成绩按《指导意见》中相关公式计算。

3.文化科目考试组织

考试由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市统一,各县(市、区)(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组考工作要求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

4.文化科目试卷评阅

学业考试文化科目评卷工作继续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评卷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分担,评卷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则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

5.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金华市有关要求进行。

6.信息合成与发布

各县(市)招生办和区(分局)必须于5月30日前将考生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听力残疾考生的信息库(均含报名序号)报市招生办。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由市招生办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四、录取

(一)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分为三批进行:批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第二批为其它普通高中;第三批为“3+2”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

全市“3+2”、普通中专和中职学校省级专业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审批录取,各县(市、区)应将考生第三批“3+2”、普通中专和中职学校省级专业志愿信息按时上报市招生办。

各县(市)应结合上述规定安排好各批次具体的学校与录取日期,报市招生办备案后及时向公布。

(二)填报志愿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录取批次选报相应的学校和专业。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县(市)安排确定。

(三)录取工作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在达到文件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和各县(市)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4.学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科学考分和历史与·思想品德考分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5.普通高中的招生不得突破,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6.不得对同一考生进行重复录取,不允许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在学业考试前招生(除特长生、定向免试生)。根据浙教基[2007]150号文件精神,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设区市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共同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才可组织招生。

各县市应依据上述基本原则制定具体录取政策。

(四)关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招生分别划定普通高中学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报市招生办备案并向公布,接受监督。

(五)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的录取要求

(六)关于定向生、特长生和烈士子女考生录取

各县(市)招委、应根据金华市《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定向生、特长生的招生工作。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实际分配招生名额比例必须达到指令性的50%以上;继续实行优质资源向偏远山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免试生政策;可确定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5%的指标,用于招收特长生。要及时公布有定向、特长招生学校的招生数、招生办法和招收定向免试生学校的生源区域、招生数等。定向生、特长生拟录取名单要在考生毕业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附考生有关原始证书报当地招生办审批。

烈士子女考生可按其志愿进行录取。

(七)关于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条件和范围按《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凭原始证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初中学校汇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统一造册(包括报名序号、毕业学校)交招生办办理加分手续。此项工作必须在5月30日前完成。

(八)关于金华六中(音乐)、金华八中(美术)、金华市曙光学校(美术)特长班和金华市女子中学空中乘务班的录取

金华六中(音乐)、金华八中(美术)和金华市曙光学校(美术)分别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班各1个,特长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术科成绩相结合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学业考试后由招生学校进行术科考试,在统一录取前实施录取。特长班录取的学生,

2015年安徽淮南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1)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

淮南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15]1号)

(二)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原则,由市统一组织。

凤台县、各区,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巩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成果为目标,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稳步推进中招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多样化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

(三)坚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发展。

三、招生

积极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适当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可持续发展。招生由市下达,向公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1186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0100人,确保全市初中毕业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达96%以上,各普通高中招生见《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从2015年秋季开始,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

四、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一)报名。中考报名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实施,各县(区)招办和初中学校具体负责。中考报名仍实行考生报名数据库和毕业生学籍数据库对接,具体按淮南市招办关于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的要求执行。考生报名资格、届别、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政策加分要在学校公示,考生信息的准确性由初中学校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原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和李冲乡移交八公山区管理的李冲中学、大山中学、私立大志中学考生的报名,仍由学校到凤台县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的时间为中考结束后、成绩公布前。“志愿卡”应由考生本人亲笔填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或代生填写志愿,不得更改考生志愿,考生志愿卡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各县区招办和初中学校有义务向考生如实宣传志愿填报政策。

普通高中志愿分五个批次: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淮南一中、淮南二际班志愿,批次志愿填报省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凤台一中,第二批次志愿填报省高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志愿填报市高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凤台二中,第四批次志愿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和普职融通班。同一批次志愿学校不得兼报。招生录取按学生志愿依次录取,即如果考生所填上一批次志愿未被录取,则按下一批次志愿录取。

淮南一中、淮南二际班和普通高长生(含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创新教育班)招生属于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参加淮南一中、淮南二际班招生的考生,必须在志愿卡上填报其中一个学校的班志愿。参加普通高长生招生的考生,志愿卡上填写的志愿学校必须与提前批次被预录取学校相一致,若不一致,以参加特长生招生学校志愿为准。复读生不得报考省、市高中。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可填报职业学校志愿。

(三)考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学生的毕业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1.考试科目和分值。

(1)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由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科目、项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以及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作。

从今年开始,八年级学生(2016届初中毕业生)的地理和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计入本人中考成绩总分,分值分别为15分。九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分值为10分。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考试实行上机作考试,由市教研室负责实施。具体办法见《关于印发淮南市2015年初中信息技术、地理、生物学科毕业学业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2015]4号)。

体育考试分值为50分,每个学生考3个项目,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米跑、女生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为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篮球运球5项,考生任选2项,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由市德育科负责实施。

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作分值为15分,考生考试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学科参加考试,由市仪器站负责实施。

体育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作考试考点设置如下:田家庵区、大通区设在淮南一中、淮南二中、淮南四中,谢家集区、八公山区设在淮南五中,潘集区设在淮南二十一中,毛集实验区设在淮南二十八中,凤台县由凤台县招办自行安排。

(3)学校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考查科目的考试在市的指导下,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实施。

2.考试时间。

(1)2015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 上午8:30—10:30 英语

(2)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以及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相关通知为准。

(3)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考查时间为5月底之前,由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3.考试命题。2015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组织考试。中考命题继续兼顾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5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以及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作考试由市教研室负责命题,命题要体现以上原则。

4.阅卷。中考阅卷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市教研室具体实施,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市教研室要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招生工作小组和省教科院提交试卷分析、中考成绩光盘等相关材料。

5.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成绩呈现采用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附等级的方式,并运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办法见《淮南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教基[2007]17号)。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理化生实验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同时分别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中考报名顺序登记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无误后及时上报市招办。

(四)政策照顾。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5〕13号)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只享受一项。各初中学校负责材料初审,公示后上报县区招办,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将学生名单及公示材料上报市招办,经市招办复核后方可予以认定。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5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为:学生本人提交免试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班主任、英语任课教师、学校主要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经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招办复核后方可予以认定。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统一印发。市招办加强对录取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录取”,并邀请高中阶段学校现场观摩网上录取流程,保证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录取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作、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五个维度均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高中录取,五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三)录取顺序。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时录取。市招办先根据全市的招生划定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首先录取提前批次(淮南一中、淮南二际班和普通高长生招生),然后按考生志愿分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批次录取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和凤台一中;第二批次录取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录取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凤台二中;第四批次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和普职融通班。

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分别在淮南教育网、录取学校校园网及公示栏、各初中学校公布,考生必须在名单公布后5日内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市根据各校录取名单审批学生学籍,做到录取与入籍同步。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录取结果,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五个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市招办公布未完成招生的学校的补录,未被录取的考生到所在学校县区招办填报调剂志愿,参加二次调剂录取。调剂补录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已完成招生学校和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录取。低于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申报普通高中学籍。

(四)录取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一个录取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高等级数量的多少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顺序的成绩,逐一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包括班和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特长生招生(含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创新教育班),具体办法见《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六)指标分配。继续实行将省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省高中(若招收特长生,需在特长生招生的基础上)将招生的80%作为分配指标(简称80%指标),依据本届毕业生七年级进校时的学籍人数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方可享受该校省高中分配指标的资格。在报名点报名的应届毕业考生,以报名点为单位享受省高中指标分配政策。淮南市首批省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面向全市分配,凤台一中面向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分配,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面向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分配。

省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分配指标中的80%作为基础指标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20%作为奖励指标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各省市特色()初中、上年度中考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初中和本年度市德育学校(若重复,只享受其中一项);凤台一中的奖励指标按凤台县上报的方案进行分配。指标分配详见《关于分配2015年省高中招生指标的通知》。

享受指标分配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各省高中的指标分配控制线。控制线在正式录取之前划定,具体是以各省高中招生数为基数,从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一名考生分数下降30分作为各省高中指标分配控制线。

原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和李冲乡的李冲中学、大山中学、私立大志中学,仍享受凤台县辖区初中学校省高中(主要涉及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凤台一中)招生分配指标政策,按照《关于分配2015年省高中招生指标的通知》执行。

各初中要对省高中分配指标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七)民族初中优惠照顾。民族初中所在辖区内的省高中,在招生数内,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而未达到省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志愿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名学生。

原凤台县李冲乡的李冲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升学照顾政策不变,凤台一中仍然在其招生内,从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而未达到省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李冲中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志愿中,由高到低择优录取4名学生。

(八)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违反此规定的省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高中的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它普通高中,市将根据情节对其给予处罚;省教育厅和市还将通过中小学网络学籍管理系统强化对高中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生而带来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责任由违规责任主体承担。

(九)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市统一管理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其招生由市下达和批准。只有在招生未完成的前提下方可跨市招生,而且要经市和生源所在市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未参加中考的无籍考生。

(十)淮南体育学校招生。淮南体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和中职体育特长生。

六、职业学校招生

市对全市各类中学下达中职招生指导性及分流指标,把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初级中学办学水平和创建特色学校的重要内容。

(一)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动员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省教育厅统一确定控制线,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二)我市普通中专教育(不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由市、市发改委联合下达,并逐步取消高职院校三年制中专招生。普通中专学校可免试入学(省内师范、卫生、艺体类和省外中专学校除外);中专学校招生可根据学校办学条件、需求及生源情况,自主调整三年制中专招生、招生专业,或按专业大类招生。

(三)职业中专招生实行“五个放开”,即放开招生,放开年龄、届别,放开入学考试限制,放开招生时间限制,放开地区限制。

(四)普通高中和中职融通录取。今年在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凤台县职业教育中心、潘集区职业教育中心试行职普融通班招生。具体情况详见淮南市《关于开展职普融通班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

(五)职业学校可根据办学实际,开设对口升学班,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输送高质量生源;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合作办学,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合作。

(六)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免试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后,职业学校根据所学专业,进行正规的专业教育,时间为两至三个学期,经考核合格,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职业学校负责就业。

(七)职业学校要针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减少的实际,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要千方百计拓宽招生渠道,继续把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入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纳入招生,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七、加强中考和中招工作的与管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招生部门、招生学校、初中学校和考点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种方式向公布宣传2015年我市中考中招政策。市招办将把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报到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以及中考中招政策,特别是今年新的政策变化等信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发放给每一位考生。考生及家长签名后的《回执联》交由初中学校存档备查,各初中学校要把招生政策告知每一个考生及家长。

(三)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切实维护教育的形象。严禁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不得作夸大宣传,不得向学生作违反规定的,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和超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和超招生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在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借读。各初中学校要及时跟踪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情况,于9月底之前将升入高中阶段的学生信息,汇总上报县(区),各县区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备案。

(四)进一步规范教(一)加强组织。市成立市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全市的中招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中招工作,责任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区和中等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和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对中招的报名、志愿填报、考试、阅卷、录取、报到等重要环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审慎作。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要规范考试组织程序,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舞弊行为,确保2015年我市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育教学行为。各初中学校要保持毕业年级正常的教学秩序,严禁提前结束毕业年级课程、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或让其提前离校,严禁乱编滥印复习资料,额外加重学生学业负担。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赴外市参加报名考试,严禁外市高中学校进校宣传或散发宣传资料等行为。严禁举办升学培训班和组织招生考试等乱收费行为,严禁教师通过有偿补习和补课等乱收费行为。严禁片面、扭曲等不当宣传,严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喜报等形式,片面扩大本校中考成绩。

2015年4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最新文章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