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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高职院校招生(江西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名单)

2024-06-03 09:31 高职院校 来源:

本文目录一览:

2022年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福建 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学 校招 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6)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有三个办学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平潭校区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与麒麟大道西段1号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列为首批“骨干高职院校”, 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福建省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9年列入“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 高水平专业群 (A类)建设院校。

三、招生及 学习 年限

招生数以招生省份教育 考试 部门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份当年招生本,学制三年。

四、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心病、尿毒症、重症、、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面向 内高班不分省招生的招生项目按规定不享受加分政策。

4、我校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专业清” 志愿 顺序录取。

福建省根据专业 平行志愿 原则按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清顺序投档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 艺术 (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 录取分数线 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六、监督及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以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申诉和电话:05-87881026 E-mail:jjjc@mitu ) 。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校颁发经电子注册的专科 毕业 证书 。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九、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专业 学费 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2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按住宿条件不同500—970元/年;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十、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实行助学制度,提供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 新生 入学及其他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 郑老师

联系电话: 05— 87833394 87863074(兼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 /zs

邮箱: fjxxz@126

招生咨询QQ群:780567029

2022年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福建 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学 校招 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6)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有三个办学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平潭校区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与麒麟大道西段1号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列为首批“骨干高职院校”, 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福建省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9年列入“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 高水平专业群 (A类)建设院校。

三、招生及 学习 年限

招生数以招生省份教育 考试 部门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份当年招生本,学制三年。

四、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心病、尿毒症、重症、、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面向 内高班不分省招生的招生项目按规定不享受加分政策。

4、我校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专业清” 志愿 顺序录取。

福建省根据专业 平行志愿 原则按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清顺序投档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 艺术 (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 录取分数线 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六、监督及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以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申诉和电话:05-87881026 E-mail:jjjc@mitu ) 。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校颁发经电子注册的专科 毕业 证书 。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九、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专业 学费 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2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按住宿条件不同500—970元/年;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十、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实行助学制度,提供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 新生 入学及其他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 郑老师

联系电话: 05— 87833394 87863074(兼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 /zs

邮箱: fjxxz@126

招生咨询QQ群:780567029

2023 福建 高职分类 考试 报名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

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符合、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 毕业生 )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 工作 调动、人才引进、库区、驻闽部队现役(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证书 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 书 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 就业 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规定缴交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机关签发的《中华外国人居留》的外国侨民。

8.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 高考 (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 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022年 福建 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章程制订及核定 工作 的通知》(闽教学〔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院部:福州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通信学院、相思岭乡村旅游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等共8个 二级 学院。

第七条 2022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 学费 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第八条 2022年 新生 住宿费标准为550、650、970、1200元/学年(按 宿舍条件 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以为负责人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纪律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 理工 作。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总则:严格执行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 填报志愿 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 平行志愿 投档办法录取。录取以高考成绩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置梯次及梯度级。

2.根据各专业招生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招生到我院其他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等语种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的并经省教育 考试 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十四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助学。

第十六条 学生 毕业 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 证书 ,并实行电子注册。

第十七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高校“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在我院向公布。

第十八条 及申诉、咨询电话

申诉电话: (05)38510319(纪律办公室)

咨询电话:(05) 83420158(招生办)/83420178

传 真: (05)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

官 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只适用我院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或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2023年福建高职分类考试报名条件

2022年 福建 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学 校招 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6)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有三个办学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平潭校区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与麒麟大道西段1号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列为首批“骨干高职院校”, 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福建省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9年列入“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 高水平专业群 (A类)建设院校。

三、招生及 学习 年限

招生数以招生省份教育 考试 部门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份当年招生本,学制三年。

四、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心病、尿毒症、重症、、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面向 内高班不分省招生的招生项目按规定不享受加分政策。

4、我校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专业清” 志愿 顺序录取。

福建省根据专业 平行志愿 原则按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清顺序投档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 艺术 (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 录取分数线 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六、监督及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以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申诉和电话:05-87881026 E-mail:jjjc@mitu ) 。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校颁发经电子注册的专科 毕业 证书 。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九、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专业 学费 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2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按住宿条件不同500—970元/年;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十、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实行助学制度,提供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 新生 入学及其他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 郑老师

联系电话: 05— 87833394 87863074(兼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 /zs

邮箱: fjxxz@126

招生咨询QQ群:780567029

2023 福建 高职分类 考试 报名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要求,供大家参考:

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宪法和法律,符合、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 毕业生 )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 工作 调动、人才引进、库区、驻闽部队现役(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证书 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 书 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 就业 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规定缴交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机关签发的《中华外国人居留》的外国侨民。

8.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 高考 (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 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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