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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单价合同属于() 可调单价合同属于固定价合同吗

2024-05-21 09:32 考试试题 来源:

单价合同是什么?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建设单位向承建单位支付建设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建设单位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建单位由于,其报酬也往往较低。这类合同的缺点是建设单位对项目总价不易控制,承建单位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工程项目、新型的工程项目,或风险很大的工程项目。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承担以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价合同一般指的是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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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七百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3)成本加酬金合同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仅适用于项目工作量不大且能计算、工期较短、风险不大的项目。

祝你顺利

【】:B

法律依据:

本题考查合同种类及特点。以付款方式的不同,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又称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建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这种合同类型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的承建单位,易于进行支付计算。但这类合同仅适用于项目工作量不大且能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因而采用这种合同类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方案(一般要求实施详图)和各项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说明,使承建单位能准确计算项目工作量。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建单位在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项目所列出的项目工作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项目费用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建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项目工作量计算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实际项目工作量的确认。

可调价格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建设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建设单位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建单位由于,其报酬也往往较低。这类合同的缺点是建设单位对项目总价不易控制,承建单位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工程项目、新型的工程项目,或风险很大的工程项目。

可调价格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建设工程合同分类有哪些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采用总价合同类型,要求发包人应提供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以及各项相关技术说明。

单价合同是施工合同类型中最主要的一类合同类型。就招标投标而言,采用单价合同时一般由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数量和名称,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单价合同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其风险分配较为合理,并且能够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从节约成本中提高利润。单价合同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的计算和确认,其一般原则是“量变价不变”:量,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

并不是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时的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但不包括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实际工程量。价,是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单价(费率),在一般情况下不可改变。工程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单价(费率)办理。

可调单价合同,承包人仅承担一定范围内的市场价格风险和工程量偏对施工成本影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发包人需要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承担几乎全部的风险;而承包人,除了施工风险和安全风险外,几乎,其报酬往往也较低。这类合同的主要缺点在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不利于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响的风险;超出上述范围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对于酬金的约定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固定酬金,合同明确一定额度的酬金,无论实际成本大小,发包人都按照约定的酬从施工单位角度:如果可以下调这个单价,你就问他,减钱的项目认了,那么加钱的清单项(因为现场做的复杂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或者增加其他工作内容的),是否也可以上调价格呢?是肯定的:两者是共存的,能把高的往下调就能把低的往上调金额度进行支付;

二是按照实际成本的比率计取酬金。

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说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但究其原因,也是各为其主、各尽其责而亦。但只要不违背定额规定、文件精神,双方都能过得去就达到境界了,这也是我们做造价人员所追求的最终目标。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

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

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对于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

1、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这是违约中的实际履行。承包人根据不合格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或修理或返工或改建,使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2、逾期违约。即因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虽经承包人修理、返工、改建后,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因修理、返工、改建导致工程逾期交付的,与一般的履行迟延相同,承包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赔偿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单价合同是什么意思

按照单价的固定性,单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其区别主要在于风险的分配不同。固定单价合同,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较大,不仅包括了市场价格的风险,而且包括工程量偏情况下对施工成本的风险。

单价合同一般指的是确定了实物工程量单价的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即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总价款的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即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法律解析:定,调整合同单价来确定实际结算单价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2)新型的工程项目,或者对项目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的项目;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工程承包活动中采用的( )均属于固定价格合同。

2.单价合肯定是不合理的。合同签订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实际作中,审计公司会核减单价过高的细目,核减的多少可以与其商量。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采用总价合同类型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的投标人,评标过程较为简单,评标结果客观;发包人易于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易于支付和办理竣工结算。:A,B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承包活动中采用的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均属于此类合同。

单价合同审计可以随意调整单价吗

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工程数量是固定的)和可调单价合同(工程数量是预估可调整的)。

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可调单价合同。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3)可以将工程设计和施工同时发10、不光明的手段。包,承包商在没有施工图纸的情况下报价,显然这种报价要求报价方有较高的水平、经验。

《中华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1、做为施工方结算时多报的情况是环境造成的,因为总要给审核方留有一定的审核余地。实事求是的报也会被审掉一部分的。易习惯确定。

可调价合同中价格调整的范围有哪些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一般适用于工程8、更改预算软件自动计算的工作量,如高层建筑超高费等;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建设工期较长,且核定合同价格时缺乏充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必需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较长,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的市场价格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合同双方为合理分担风险而需要调整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七百八十九条

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但是审计将综合单价里面的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

1)总价合同

如果按照正常的工程完工,应该包含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工程量。这种情况下核减是不可合理的。 如果你缺少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属于工程不完全合格。参照合同做出核减处理是符合事实情况的。

具体还有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参照合同协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南山说造价。

如果按照正常的工程完工是应该有法兰片的话,你缺少法兰片属于工程不完全合格,参照合同做出减少的处理是符合事实情况的,对于减少的金额是不是合理还得看具体的价格情况

这个是相对的;

从审计的角度:审计是全盘审计,从图纸的合理性及现场的合理性以及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上面,进行全盘审核,他对有疑义的都可以进行增减

合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如下两种情况:理,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把定额工程量核减综合单价变化了肯定不合理。

按建筑面积计算造价的施工合同,在结算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意见及观点:

一、要注意的地方:

目前,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让利后中标的,这就造成了施工方会在结算时想尽一切办法多要一点,几条施工方常用的结算技巧,供大家参考。

1、虚按照计价方式不同,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报工作量。认真核对工作量可以避免;

2、重复报量,重复报洽商。同一变更内容往往会有两份以上的洽商变更;

3、(1)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如震后的工作;曲解合同条款;

4、含糊洽商部位。有一个施工单位上报预算,曾利用洽商含糊不清的部位及建设单位结算人员不熟悉工地及工作态度的不认真,通过一份洽商偶多要了600多万元;

5、涂改洽商内容;

6、变换定额编号;

7、对于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达到工程造价的加大;

9、虚增工作项目;

3、每个问题都要辩证地去看,买卖不同.但是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哟4、还是要讲究公平公正!

1 面积 算准

2 造价 算 足

3 签证 变更一个都不能少

4 必要的 索赔 到位

5材 .....算对 ....

6 审计的事 要搞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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