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芊学网

网站首页 首页 > 专业解读 > 正文

义务教育学生成长记录系统_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长记录系统

2024-06-03 09:35 专业解读 来源: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01年版。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小学语文教材教法及教学技能的掌握情况

2、已在五年级、九年级就读的,不予转学。

本次2011版课程标准相比于原有实验稿课程标准,充实与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如下五点:

义务教育学生成长记录系统_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长记录系统义务教育学生成长记录系统_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长记录系统


义务教育学生成长记录系统_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成长记录系统


材料(学籍卡、预防接种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一、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在语文课程中的渗透

学科的课程标准是意志的体现。依据我国的国情,突出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依据语文学科的特性,突出人文熏陶。需要注意的是,此两者必须与语文目标融合、渗透,而不是离(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持120分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若户口簿无法证明持120分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学生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开语言文字,专谈思想。我们提倡教学尽可能做到水融、紧密结合。

二、突出培养学生的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集中指向于语言文字的学习与运用

语文课程,其本质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实践性的课程,涉及的目标非常广泛,是综合性的课程。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向是语言文字运用,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在此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这是对十年课改实践中反馈的比较集中的意见。尽可能明确哪些要提倡,哪些要反对,以利于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

五、回应语文教学和语言文字运用中的突出问题

本次2011版课程标准相比于原有实验稿课程标准,充实与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如下五点:

一、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在语文课程中的渗透

学科的课程标准是意志的体现。依据我国的国情,突出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依据语文学科的特性,突出人文熏陶。需要注意的是,此两者必须与语文目标融合、渗透,而不是离开语言文字,专谈思想。我们提倡教学尽可能做到水融、紧密结合。

二、突出培养学生的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集中指向于语言文字的学习与运用

语文课程,其本质是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实践性的课程,涉及的目标非常广泛,是综合性的课程。语文教学的目标指向是语言文字运用,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在此过程中,吸收古今中外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这是对十年课改实践中反馈的比较集中的意见。尽可能明确哪些要提倡,哪些要反对,以利于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

五、回应语文教学和语言文字运用中的突出问题

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卡怎样写

各地要明确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当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成绩依据时,应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可以规定所有评价维度达到一定等级的学生才能毕业,也可以规定在其中某几项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等级就不能毕业。

写一些鼓励孩子的话,或者是对孩子下①学生监护人持转学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申请转学,并于递交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填写“普陀区中学生转入申请表”。一个阶段的期望,以及和孩子共同阅读后的感受

2、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由学校组织实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以学校为单位把每个等级的评定比例直接划定到校的办法进行宏观调控。一般情况下,与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调控比率相同。

如: ①希望xxx保持进取心培养平常心增强生活的能力。特摘录经典名言如下:有度量去容忍那些不能改变的事,有勇气去改变那些可能改变的事,有智慧去区别上述两类事。

②繁忙学习是快乐驿站,强健体魄是未来保障,知识积累是人生阶梯,坚定信念是成功钥匙! 珍惜美好校园生活,拥抱美好幸福人生!

③xxx这次考试成绩名次不太理想吧哈哈这是黄金定律在起作用啊不过妈妈老师同学都清楚你的实力啊相信自己最终一定会成功的你坚强的后循!

④新年将至你又长大了一岁希望你的成绩随着你的年龄提高不辜负老师的培养和家长的期望马不停蹄奋勇向前!

⑤深爱你的爸爸妈妈和亲人朋友永远坚信你的能力和勇气!望全面总结,脚踏实地,不断进取,无悔快乐度过高殊的人生阶段!!

【阅读记录卡】

阅读记录卡是单位和个人记录读书情况的卡片,内容包括读书人的姓名、单位、书名、作者、内容提要、读书心得等,可根据需要进行编排。学生的阅读记录卡是学生“成长记录袋”的一部分。

【成长记录袋】

学生成长记录袋也就是袋,主要是指收集、记录学生自己、教师或同伴做出评价的有关材料,如:作业、活动记录、发表作品、记录自己学习活动的照片、磁带、项目作业、实验报告等。一些相关的证据与材料,以此来评价学生学习和进步的状况。成长记录袋可以说是记录了学生在一个时期一系列的成长“故事”,是评价学生进步过程、努力程度、反思能力及其最终发展水平的理想方式。

2017年上海市文来中学招生简章

四、增强课程目标的切合性和教学实施的可作性

本年度招生:

四).外籍学生入学(转学)问题

本年度我校六年级新生招收12个班级,每班48人左右,其中闵行区小学毕业生9个班级,本市非闵行区小学毕业生3个班级。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十年前启动本轮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而培养学生感是新修订课标增加的内容,目的是尊重学生个性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担当意识,促进学生的化。

报名条件:

1、户籍要求:

(1)本市常住户口

(2)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值)

(3)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本人持上海市投靠类居住证

(4)在沪台胞学生

(5)在沪、行政区学生

(6)外国籍学生

小学阶段身心发展健康、阳光自信;学习基础扎实,学业成绩;兴趣广泛、情趣高雅,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综合素养高、心强,热心于学校、班级管理服务工作;小学阶段担任市、区红领巾理事会成员、获得过市、区级少先队员(队长)、有鲜明特长的学生优先考虑。

报名办法:

有意就读我校的学生(家长)请在2017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期间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报志愿。

招生办法:

我校将对网上报名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数时将采取面谈方式招收新生,面谈范围仅限填报我校为志愿的学生,根据面谈结果确定录取名单;优先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

面谈和录取时间:

2017年5月6日---5月7日

面谈时需带的资料:

1、(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满标准值证明)

2、学生本人电子学籍卡

3、小学四、五年级成长记录册

学费标准:

11000元/学期;住宿费:560元/学期。

转学手续办理流程

2021年12月14日

寒假打算办理转学申请的家长注意,近期又有三个区发布了寒假转学通知。

未通过初审者,将短信提醒,请家长及时进入转学平台了解退回原因,根据提示重新补正相关佐证材料。(注:家长补正材料时间截止2月12日)

截止到目前已有徐汇、杨浦、虹口、长宁、奉贤和普陀这6个区公布了寒假转学细则,重点关注受理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接下来看这6个区具体的转学通知,包含具体申请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

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年寒假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22年1月17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2022年2月14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二、转学申请地点:

1、小学:

居住在长宁区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

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2、初中: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咨询电话62787558)

3、小学和初中的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胞子女:

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注:凡有转学意向且符合转学要求者,请仔细阅读《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申请的有关说明》(详见附件),并准时前往相关地点办理转学申请手续。转入学校原则上将于2月17日前通知家长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2021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1学年第二学期奉贤区中小学转学实行网上受理。请需要申请办理转学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根据本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完成网上材料的上传工作。

一 申请方式:

家长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二 申请时间:

2022年2月10日— 2月12日

三 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如父母为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学生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二)非本市户籍:

学生本人的转学申请表或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申请人在上海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申请人在外省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需提供积分通知书。

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须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因原因补缴的除外),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注: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须连续满3年)。

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父母为再婚家庭或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再婚家庭,还需提供学生抚养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学生的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或学生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

转入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等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镇,还需提供学生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为社保缴纳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非必须项,转入紧缺资源街镇如居住地和工作地在同一街镇,请按要求上传证明,工作证明中单位具体地址和所属街镇一定要写清楚)。

注:学生本人和家长的居住证地址须一致,材料3、材料4和材料8必须为同一人。

四 转学流程:

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转学,学籍校出具盖章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学籍证明(一式三份)。

2月10日-12日,家长访问“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2月14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通过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学校。

2月15日-16日,拟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携带学生及所有原件进行转学终审,办理转入手续,请家长及时接听电话。如家长未在通知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重要提示:家长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材料不实,后果自负。

五 咨询地点和电话:

如家长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拟转入学校所属的相关门(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六 注意事项:

各学段毕业年级(五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在本区就读的一年级、六年级非本市户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特殊情况,持申请人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申请转学,统筹安排就学)。

因中考政策要求,非本市户籍在外省就读七、八、九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有标准积分通知书的除外。

同一街镇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拟转入学校如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不能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交成功的学生,请联系所属街镇受理部门咨询。

学籍信息查询及转学政策咨询:

全国系统服务热线:010-66090906

上海市学籍服务热线:021-962066

区招生考试热线:021-67137151(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奉贤区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普陀区寒假期间办理中小学转学手续

公告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的规定,为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现将普陀区2022年寒假期间中小学转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免试的原则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名义指定要转入的学校。

2.学生户籍随监护人户口在当前学段内由本市其他区迁移到本区,可申请跨区转学(学籍由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3.区内公办学校的学生,其户籍在当前学段内随监护人户口在本区内跨街道(镇)迁移(非同一街道(镇)内、非相邻街道(镇)之间),根据普陀区转学受理途径和流程,向相关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统筹安排。

4.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区,或学生为本区户籍且在外省市就读的,可申请跨省转学(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5.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可查询确认,同时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一致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6.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区常住户口,学生本人为外省市户籍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需符合条件,见转学申请材料)。

7.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8.学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须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9.外籍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且居留证地址在本区(《外国人居留证》地址须与学生《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地址相一致),可申请学籍由境外、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10.小学升五年级及五年级、初中升九年级及九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二)高中阶段(普通高中)

1.学生本人为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参加中考并录取普通高中,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可申请普通高中学籍由外省市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积分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可查询确认,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且居住证登记住所在本区(居住证登记住所地址与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相同的),可申请普通高中学籍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学校。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可申请普通高中学籍由外省市或外区学校转入本区学校。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

5.升高三年级及高三年级不受理转入申请。

6.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之间不予转学。

二、转学受理途径和流程

(一)小学生转学由各小学、一贯制学校受理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家长的转学申请和相关转学材料,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区审核,由区根据学额统筹安排。

(二)外省市、本市外区初中学生申请转入本区的,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到区指定地点申请。

(三)申请本区内转学的初中学生,由转出学校在区规定的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审核。

(四)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联系本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区规定的时间统一将申请材料交区审核。

三、转学申请材料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学生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2.最近一学年的“学生成长记录册”或“成绩报告单”(用于确认学生是否正常在校就读)。

3.本市户籍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学生本人页)。

4.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2)学生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 “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

(3)学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回执。

(4)“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5.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的外省市户籍学生,还需提供:

(1)再婚家庭提供学生抚养权判决书(抚养权必须是再婚夫妻一方的)。

(2)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3)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港澳台户籍的学生,还需提供:

(1)父母一方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3)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7.外籍学生还需提供: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生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3)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普通高中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家庭住址页和学生本人页)。

2.原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应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若学生暂无全国学籍号的,必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无“全国学籍号”书面证明。

3.初中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初中升学考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及每门科目的满分标准(需学生参加中考当地中招办或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6.学生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的,还需提供:

(1)“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购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产证登记地址相同。

(3)“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正规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登记地址相同。

四、转学程序

(一)小学

1.小学转学由各学校受理转学申请和转学申请材料,并将学生“转学信息表”与“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交区审核,由区根据学额统筹安排。

(二)中学

1.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

本区内初中之间转学,由学生原就读学校(转出学校)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

2.外区、外省市转入本区

(1)初中转学

②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和学校实际学额情况安排接收学校,并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将转学报到通知邮寄(或电话通知)转学申请学生或家长。

③学生到校报到后,到教导处领回盖有区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教导处印章的转学信息表,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调档手续(调取纸质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学异动。

(2)普通高中转学

①学生及监护人持转学申请材料,自行到本区高中联系转学事宜。

②学校审核学生的转学条件,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可进行相关课程的考试,考试结果达到学校要求的,可予以接收。学生的转学申请材料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统一送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转学手续。

③区教育行政部门复审学生的转学条件,审批同意后,学校将盖有区学籍管理专用章及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信息表交还转学学生,并通知学生到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学调档手续(调取纸质档案材料)。

④接收学校在学籍管理平台中发起转学异动。

(3)注意事项

①外省市转入我区的学生,因教材异,需经转入学校测试后确定就读年级。

②转往外省市学校学生的转学信息表、学籍卡及外省市转学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因转入地要求需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学生家长应将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原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交区基础教育科盖章。

④所有转入学生,均需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成功调取电子学籍信息后,方能生成转入学校新的学籍。

五、转学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小学转学受理时间:

2022年1月5日—1月19日,各小学、一贯制学校受理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及家长的转学申请。

(二)本区内初中转学受理时间:

2022年1月19日(周三)前,各初中将申请转出本校,且在本区范围内转学学生的申请材料(需学校初审符合转学条件)交区教育考试中心。

(三)外区、外省市初中学生转到本区受理时间和地点:

2022年1月19日(周三)—1月21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受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北路3489弄24号103室)。

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2021学年第二学期转学

登 记 须 知

根据沪教委规(2017)3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一、办理对象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且学生与户主之间为直系亲属关系;

2、本市户籍学生(徐汇区户籍)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徐汇区)就读。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三)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

二、所需资料

(一)本区户籍:

(二)非本市户籍:

三、资料递交

家长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请勿重复递交。递交资料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00至2022年1月6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办理。

1、方式一: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徐汇汇治理”,并登录,点击“教育直通车”,进入“汇入学”,查找“转学”,按提示作上传资料(具体作步骤详见附件一);

2、方式二:将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二)和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学生姓名 + 中(小)学”为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打包发邮件至zkzx_xzb@163;

3、方式三:将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二)和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快递至徐汇区百色支路28号105室学籍办祝老师,联系电话,小学54361242,中学54361495。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

徐汇转学申请表及作流程

四、办理方式

1、徐汇区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2、2022年1月19日前,由学校将安排的转学申请结果通知家长,并负责后续的转学手续办理事宜。

3、友情提示:办理转学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电话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小学54361242 中学54361495 监督电话54361542

2021年12月

转学作流程

步、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徐汇汇治理”,并登录;

第二步、点击“教育直通车”,进入“汇入学”,查找“转学”,按提示作上传资料。

杨浦区义务教育阶段2022年寒假转学

办 理 通 知

一、转学办理时间:

2022年2月10日、2月11日

接待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转学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长岭路号乙)

:孙老师、蔡老师 电话:021-65044272

友情提示:为落实防控措施,请家长佩戴口罩,出示绿色“随申码”,并接受体温检测,登记相关信息等。体温异常或不予出示绿色“随申码”者,不得进入招生办公室,以确保场所安全,谢谢配合。

杨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

虹口区2022年寒假中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

通 知

小学生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2022年虹口区寒假小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以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生可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3)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区内跨联合招生地块迁移的。

起始年级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转学安排去向

小学学段转学学生按申请材料中的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地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原则上民办小学不得转入。

三、申请流程

1.转入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章;

(3)家长持学籍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转学手续;

(4)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学通知,根据本区各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转学;

(5)家长根据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5)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完成网上转学。

2.转出

(1)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章;

(3)家长持学籍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后续转学手续。

四、申请材料

1.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学籍信息表、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学生成长记录册等。(详见附件)

2.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区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及与之相匹配的租赁合同备案或有父、母、孩子至少一人名字的房产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学籍号及学籍状态(无全国学籍号须写情况说明)、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详见附件)

五、办理时间:

2022年1月13日-19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2022年2月10日-16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六、办理地点及

联系电话:65210617

虹口区

2021年12月20日

初、高中生

根据沪教委规〔2017〕3号文件及沪府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2022年寒假中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转学的对象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初中),且学生本人持有投靠类《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

4.外省市按政策户口迁入本区的高中学生。

5.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保险满6个月(至2021年12月31日)或父母一方持有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三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和一定期限《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学籍的初中学生。

6.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外省市学籍的高中学生。

二、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已在本市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学生和已在本市就读的高中学生。

2.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3.升入中预年级时户口或学籍(小学)已在本区,选择在外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4.曾在本市参加中考,选择在外省就读的高中学生。

5.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三、转学安排去向

1.初中学段转学学生一般根据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入公办学校。

2.符合转学条件的外省市高中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高中学校。

四、办理转学程序

1.办理转学时间:2022年1月14日(周五)、15日(周六),

上午9:00-11:00

2022年2月17日(周四)、18日(周五),

上午9:00-11:00

2.办理转学地址:

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连西路203号) 咨询电话:63061216

3.请于2022年2月22日前携带转学介绍信、学生成绩手册、

4.办理转学所需材料请根据户籍、学籍情况,按附件中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

5.根据防控要求,限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一人办理,并请出示随申码、行程卡。

虹口区中教科

2021年12月20日

其他区暂未发布转学通知,小编会继续帮大家关注并及时分享的~

尤其是孩子户籍、学籍或居住地分离的家长,如果想要“人户一致”进入对口初中的话,务必要留意转学信息,早作打算。

- End -

上海市中、小学生要转学怎么办手续?

本市初中、高中学生转学,应持有户籍证明、转学证明、学生评价手册和学籍卡、健康卡(原校提供学籍卡、健康卡件),高中学生还须附高中录取时档案材料、各科会考成绩.

这位家长你好!你孩子在上海市读中学还是小学呢!希望以下的内容对你有帮助:

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中学生转学,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小学生转学,学生家长可直接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经接受小学核准同意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接受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

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

上海市范围内因全家户籍变迁转学,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中学生转学,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小学生转学,学生家长可直接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经接受小学核准同意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接受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

本市学生转(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登记转学: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

中小学生在原就读学校学习确有困难需转学的,须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一、小学转学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6.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二、初中转学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5.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6.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7.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学生在嘉定区民办学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三、高中转学

1.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予本通知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对象为申请转入本区学生。转出本区的学生家长可于1月17日之后向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由学籍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若学生转入的外省市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学籍管理部盖章备案)。转学.

2.高中学生转学首先由基础教育科审核基本材料,发放《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注意事项:①高一学期、高三不转学,学期中途不转学.高一第二学期、高二学期和第二学期办理转学.转学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前一周内办理.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②基本材料包括:初中书、户籍资料、引进人才单位证明、上海市居住证(A证、CW9证)及办理通知书等.③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④高考政策按当年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如因证件失效或身份变更等原因,学生毕业时不符合当年在沪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需转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因两地教学不一致所引起的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

3.高中学生转学还需提供初中毕业档案材料、高一新生录取通知(原件)、高中学籍卡(加盖校章的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或证明)、省级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省级盖章).转入性高中的还需要相关机构证明省市(县、区)性高中(原件).

4.高中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并经基础教育科同意后,学生到原就读高中开具转学证明(当地门加盖公章确认),基础教育科盖章予以接收.

四、其他

一)1.学生受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2.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3.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市政动迁等特殊原因除外).

二).华侨子女入学(转学)问题:

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执行.

三).港澳台学生入学(转学)问题

具体见《同胞随行子女就读申请表》、《港澳同胞随行子女就读申请表》.

具体见《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

原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接收学校同意接收即可。或者联系当地,由择机分配学校,一般很难分到好点学校。简而言之,转学只要有学校同意接收就没问题。

本乡镇小学生学籍转学申请步骤电脑上如何作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

网上的转学步骤由学籍作,不需要家长过问。

家长需要做的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1.本区户口簿、房产证及复印件;

2.《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简称《转学申请表》(或徐汇区招生考试中心转学联系单)及复印件;

3.学生成长记录册(或学生手册);

4.

5.学生家长、学生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复印件.

参考四、增强课程目标的切合性和教学实施的可作性资料来源:

如何依据新的评价理念制定系统的

1.本市户籍学生小升初后户籍随全家迁入本区;

什么样的思想品德课才是一堂好课?怎样的教学评价才是有效的?为此本人结合思想品德新课程的教科研实践,对此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一、在教学目标上,依据课程标准,实现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能力,知识三维教学目标的有机统一,注重全面性《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所表达的“课程目标”,着眼于课程改革的整体要求,采用以“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能力”“知识”这样三个维度分别陈述的方式,并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放在教学目标的首位.这种呈现方式体现了从“以知识为本”向“以育人为本”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观念的转变.在教研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教师对新课程教学目标的把握不是十分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有些教师受原有的教学大纲的羁绊,对教学目标的设计仍存在一定的“心理定势”,主要还是“以知识为本”,忽视对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二是有些教师虽意识到新课程三维教学目标的重要性,但不得要领,没有把握其实质,最终仍不能将其真正落到实处.如何落实思想品德新课程的三维教学目标,这不仅仅是能否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新一轮课程改革成败的问题.笔者认为,实施新课程的三维教学目标,首先应注意全面性,做到全面设计教学目标,不可有所偏废.既不能只注重知识能力目标,而忽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也不能只注重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而忽视知识能力目标的落实.失去积极的态度、健康的情感和正确的价值观统帅的知识与技能,将是盲目的,甚至是危险的;反之,没有知识技能作为载体和依托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极其空洞和肤浅的.其次,应在讲求全面性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就学科的整体特点而言,新课标将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放在位,表明它是思想品德课的灵魂,是课程目标的核心要素.因而我们更应关注思想品德课的思想性、人文性和实践性.只有突出思想品德课的思想性、人文性和实践性,才能落实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真正体现出学科特色.就学科的具体内容而言,教学目标的设计因课而异,各有各的侧重点.只有承认这种异性,才能在教学目标的设计上深中肯綮,上出各课的特色,进而实现教学目标设计中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统一.二、在教学设计上,着眼于教学预设,着力于设定弹性目标,反映学生真实的学习过程,强调生成性生成性教学,是指教师在课堂上以学生有价值、有创见的问题与想法等细节为契机,及时调整或改变预设的,围绕学生的学习问题而的教学.叶澜曾指出:课堂应是向未来方向挺进的旅程,随时都可能发现意外的通道和美丽的图景,而不是一切都必须遵循固定线路而没有的行程.可见,教学设计要为动态生成而设计,使教学尽可能在预设之内生成;同时,必须认识到课堂又是复杂的,教师在教学预设时,不必穷尽也不可能穷尽课堂上可能产生的各种变化.思想品德课堂教学也应十分注重生成性教学,这既是由思想品德新课程的教学目标所决定的,也是由思想品德课堂的复杂性所决定的.一堂好课,必须使所有学生都经历“真实的学习过程”.真实的,才是最美的!真实的学习过程,才能令人难忘!然而,相当多的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设计上仍是预设有余,而生成不足,给人一种“演戏”的感觉.这种现象在公开课、评优课中表现得特别明显.这种“作秀”味很浓的课,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学生的创造力,破坏了学生学习的可持续发展,也有悖于“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这一新课程的核心理念.有鉴于此,我们在课堂设计评价中,应注意考察教师是否正确处理好教学预设与动态生成之间的关系,做到既关注教学预设,重视教学设计;又着眼于动态生成,设定弹性目标,留有生成余地.三、在学习方式上,创设能学生主动参与的课堂学习环境,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突出建构性就课程性质而言,思想品德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和实践的联系,提倡让学生通过丰富多样的、自主参与的活动,参与和体验生活,以丰富学生的生活经验,建构对的理解与认识,达到思想的升华和品德的内化.思想品德这一课程性质,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必须通过活动设计和情境创设,让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体验,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实践主体性.所以,建构主义教学观与思想品德新课程所追求的实践性教学理念是十分吻合的,它也是我们在思想品德课堂教学评价中必须体现的教学理念.当然,课堂教学中建构性目标的达成,是很复杂的事.课堂教学中的建构性评价,也决非易如反掌的事.笔者认为,课堂教学中的建构性评价主要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主体性原则.主体性原则要求我们在课堂教学的建构性评价中,必须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为学生提供一个宽松、且富有思考空间的课堂情境,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主人”,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激发和培养.教师应始终是一个点拨者、评价者、者,把课堂学习时间充分让给学生,使他们真正居于主体地位,主动思维.第二,针对性原则.教师创设的情境必须紧紧围绕教学内容,有利于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解决学生头脑中存在的疑点、难点和困惑点;同时还必须使课堂教学的建构性活动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适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使教学活动真正能有的放矢.第三,有效性原则.也即教学评价必须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培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最终达成思想品德课的三维教学目标;考虑是否能因材施教,按照多元智力理论制定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促进学生素质的整体提高.四、在教学对象上,承认学生的多层次性,关注每个学生的成长,体现整体性和发展性多元智力理论是美国哈佛大学加德纳及其同事提出的一种关于智力及其一、转学对象性质和结构的新理论.根据多元智力理论,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智力结构和学习方式,因而对所有学生都采用同样的教材和教法是不合理的.真正有效的教学是将学生的智力特点与教师的教学方法相配合.可见,多元智力理论倡导的评价思想与新课程中学生评价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并且以多元智力理论为依据建立的“学生观”“智力观”和“教育观”,将有助于教师更好地理解和实践新课程所倡导的学生评价.为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树立积极的、面向全体的学生观.每个学生都有可资发展的潜力,只是表现的领域不同而已.教师应在以促进学生发展的前提下,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面去看待每一个学生,善于发掘每一个学生智力领域的品质,捕捉每一个学生智力领域的“闪光点”,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其智力领域中品质向其他智力领域的迁移.二是创设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氛围.根据多元智能理论,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拥有彼此相对的多种智能,而且每种智能都必须有其独特的认知发展过程和符号系统.因而,教学方法和手段就应根据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而灵活多样,体现出教学的多层次性.为此,教师必须营造让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氛围,创设能使学生主动参与、乐于参与的教学情境,并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即便是同样的教学内容,也应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以促进每个学生全面而充分地发展.三是构建多元化、开放型的发展性评价机制.《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指出:“对学生思想品德课程的学习评价不仅要重视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变化和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要注意给予学生足够的机会展示他们的成绩.”因而,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评价应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评价方式上,可采用教师观察、描述性语言、项目评价、谈话、成长记录、考试(包括纸笔测试、口头测试等)等形式,以使学生有“足够的机会展示他们的成绩”.在评价主体上,可以是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合作评价、家长评价等形式,以尽量给学生一个恰如其分的、全面公正的评价,鼓励学生的自信心.在评价尺度上,应重视学生的发展程度,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设计不同的评价目标,以使我们对学生的评价真正成为每一个学生充分发展的有效手段.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初中档案记l了 可以把那里面的撤消?

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4.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房产证、蓝印、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学校经常那处2.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并盖章确认后,转入学校方可在学籍管理平台发起转学异动。分吓唬人,在大学期间还有关于申请撤销的相关规定呢。一般的初中、高中都不会把记录留在档案里,毕业的时候可能要拿出去,至少我们以前的学校可以这么做。不过可能要写申请,具体怎么做就看你们学校怎么规定的了。另外,目前的钱能通神。

小学生成长记录册家长寄语怎么写

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

“儿子,老师的话字字都写在爸爸妈心坎上。你的上进心让我们欣慰。偶尔的考试失误、评不上三好,都会让你很懊恼,甚至流下眼泪。

但记住,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真正的‘上进心’不仅是着急、下决心,更不是喊口号‘一定会努力’……而是要付诸于点滴细心、认真的行动。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从现在的每一件事做起,从每一天每一个行动的勤奋做起吧,你一定会有可喜的收获!

亲爱的宝贝儿:

一转眼,你人生的个学期结束了,回想你这半年的表现,用出色二字来形容一点儿也不过分;

看着(2)学生互评。可以采取全班互评和小组互评。如果采取小组互评,每一小组人数不宜少于25人。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互评讨论会,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学生互评可与学生自评结合起来,在学生做描述性自我评价后,由全班同学针对评价要素和主要行为表现进行评价,评定等级。你每天高兴的背着书包去上学,开心的放学回家复习功课;

看着你在老师的悉心教导与呵护下,学到的知识越来越丰富,学习成绩稳步提升;

看着你领回来的一张张喜报与奖状,听着老师对你的肯定和赞赏;

感受着你这半年来思想方面、生活方面不断的提升与转变,爸爸由衷的为你高兴,为你喝彩!

希望你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当中,勤奋学习、认真思考,克服粗心的毛病,用各方面出色(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的表现、用各项优异的成绩来回报老师对你的关心和帮助!

普通高中学籍资料如何修改

一、转学条件

册,记录着学生的、家庭情况、学习成绩、行评语等,对于即将升入大学或走向的高中毕业生来说,是一张极为重要的“信誉卡”。正规的大学都是要提取你的档案的。没有档案则无法入学。学籍一共是两份,一份市教委存档,另外一份在学校。

2、素质要求:

高中可以修改,学校一般会安排给学生核对信息,如果没有你可以去学校学③除外区、外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初中的学生外,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受理学生和家长个人的转学申请。籍科申请信息修改。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1、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和《河北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目的与原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在对初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二、内容与要求

(一)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方面。其中:

1、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共包括七个评价维度,即:(1)道德品质;(2)公民素养;(3)学习能力;(4)交流与合作;(5)创新与发现;(6)运动与健康;(7)审美与表现。具体分为评价维度、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各地在保持评价维度全省统一的前提下,应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见附件六)对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做出适当调整,并注意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七个评价维度的评定结果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按照《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标准》(见附件七)执行。

2、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包括五项内容,即:(1)物理实验作;(2)化学实验作;(3)生物实验作;(4)信息技术;(5)体质健康测试。该项的满分分值为50分,其中,物理实验作、化学实验作、生物实验作、信息技术、体质健康测试五项的满分分别为7分、7分、6分、10分和20分。每项得分与A、B、C、D四个等级转换按照《初中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见附件九)执行。

3、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包括四项内容,即:(1)研究性学习;(2)劳动技术教育和社区服务;(3)实践;(4)信息技术。该项的满分分值为50分。得分与A、B、C、D四个等级的转换标准是:45分以上(含45分)为A等,38—44分为B等,28—37分为C等,27分以下为D等。

(二)评价对象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评价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年级全体学生。从学生入学起,学校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见附件四)、《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和《成长记录袋》制度,各地要将此纳入学籍管理,使之成为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评价时间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前者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进行,后者在学生毕业时进行。两者的评价指标在丰富度和可比性上要有所侧重,但在基本内容上要保持内在一致性。学校要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学期在12月、第二学期在5月完成。初中三(四)个学年共评价六(八)次。对毕业年级,在各学期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做出终结性评价。

三、组织实施

(一)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1、准备工作

(1)切实做好学生成长记录,收集和保存好各种有关原始资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关键是查看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思想、学习、状况的有关资料。因此,各学校、各班级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做好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实证材料,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十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学生违规、行为及材料;⑩学校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它材料等。要特别注意让中途转学的学生带全原有成长记录和有关原始资料证件(原学校负责将该生所有成长记录材料装袋签封,交本人带走)。

(2)学校要提前将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标准、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标准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标准等评价材料印发给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在学习和活动中有目标、有标准,更好地约束自己、激励自己、塑造自己。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方法、措施和内容通过板报、广播、标语、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家庭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取得和家长的理解及支持。

(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都要提前做好评价的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班、专题会议、讲座、学习讨论等多种方法,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使评价工作规范、有序。

2、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自评原则上以评语的形式,在七个评价维度上作描述性评价,作为综合性评语的参考依据,不纳入等级计算。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以主题班会等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学生逐一向大家做描述性自我评价,充分发挥自我评价对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激励作用。

(3)教师评价。由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一个由班主任和本班科任教师组成的评价小组,建议人数在5人以上。小组成员在本班级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对学生有充分了解,为人诚实、心强。评价工作正式开始前,要将小组名单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应作调整。班级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对每个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评定等级两部分。

①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参考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以及学生成长性记录等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评语以定性描述为主,同时还要根据学生七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予定量评价。,经班级评价小组讨论通过。评定时要注意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②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具体等级评定参照《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等级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八)执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同比教育质量提高情况,划定和调整各学校获得A、B、C、D四个不同等级的比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个维度的评价可不用比率调控,另外五个维度,一般情况下,获得每个评价维度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20%—25%,获得B等级的控制在45%—50%,其余35%—25%为C和D两个等级。毕业总结性评价中对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维度的表现,尤其是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有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维度被评为D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不提倡把综合素质几个方面的评价等级整合为一个结果。

3、评定结果备案

学生综合素质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填写在《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中,交学校审查、存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价结果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价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理由及更改人,并由学校和更改人盖章,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以备审查。

(二)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

1、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时间、试题和评定标准以及考核办法均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发布。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考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组织专门人员巡视。对有意降低标准、提高成绩等第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人要追究,对个别情节的学校取消其组考的资格。

(三)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

1、该项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和社区服务、实践和信息技术四项。每个等级的评定比例直接划定到校,与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调控比率相同。

2、为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学校每学期可为学生设计和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题实践活动题目,学生可以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并填写综合实践活动申请表备案。

3、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一般每周安排1.5课时,四项内容可以统筹考虑,可分散,可集中,可个人活动,也可小组或班集体活动。另外,也可在假期布置一些实践活动内容。

4、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的内容,要将参与情况、表现及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可写出文字材料、小论文、活动报告、、、小发明、小制作、小设计、音像制品等,呈交给学校参与评价,还可以进行演讲、答辩等考评活动。

5、班主任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对每个学生的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进行评价。按预定等级比率打分并划定等级,计入档案。

四、结果应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体现了学生多方面发展的状况,各地要充分重视其意义和价值。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等文件精神,各地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使用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一)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要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改进教学实践、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发展性功能。学校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反馈,一方面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另一方面指导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自信心,更为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优化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进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

(三)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各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必须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当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采用等级制方式呈现。总的原则是,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应优先录取。

五、组织

各地要在市的下,分别成立县区级、校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构,明确各自相应的职责,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一)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细化七个评价维度,列出各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及其主要表现,提出评定要求;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初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职责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的下,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选任。各学科专任教师参与评定工作。

六、保障制度

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科学,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训制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申诉制度和评估制度。

(一)研训制度

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确保有关人员明确评价的基本内容、程序和要求,统一评价的标准和尺度,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5)“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本区租赁房屋的,提供《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登记地址须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登记地址相同。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二)公示制度

各地要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各个维度评定等级为A等的学生名单可以公示,但不要将所有的学生的评价结果公示或对外公布。

(三)诚信制度

各地要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应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通报批评。学生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比如,近些年来,关于识字、写字和汉字教育,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错别字情况。不光是中小学教育,用字错误情况也很;二是书写质量普遍偏低。学生写的字不行,很多老师的字也不行。有的老师只做PPT,不敢写字。三是有的地区学生写字教学负担过重。有的地区,特别农村地区,识字环境比不上城市,对识字写字的量反映比较强烈。本次修订具体目标有改动:控制识字写字的字量,提高常用字的书写质量要求。(四)申诉制度

各地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人士认为评价过程中存在危害评价结果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或申诉,如果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或申诉。

(五)评估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门要及时总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对评价质量进行和评估,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考核。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后一学期,各地要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信度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第二年名额分配生的指标,原则上信度值低的学校,减少分配指标。

七、其它事项

(一)各地、各初中学校要以此指导意见为依据,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细则。

(二)各地、各初中学校在实际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逐级反馈。


免责声明: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最新文章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