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芊学网

网站首页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安全培训管理办法92号令 安全生产培训92号令

2024-06-03 09:33 综合新闻 来源:

大家好,今日小蚪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安全培训管理办法92号令,安全生产培训92号令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培训管理办法92号令 安全生产培训92号令安全培训管理办法92号令 安全生产培训92号令


1、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作证每3年复审1次。

2、《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是六个月,如果你所在企业属于变化较大的类型,比如常遇到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问题时,时间可以再缩短些。

3、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监局3号令第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一)本单位 安全生产 情况及 安全生产 基本知识;(二)本单位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所从事工种的安责、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案例等。

5、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应急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6、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三)所从事工种的安责、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案例;(九)其他不少于32学时,每年在培训不少于12学时需要培训的内容。

7、(一)岗位安全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案例;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8、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9、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最新文章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