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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学校开学通知(西宁明远学校开学通知)

2024-06-03 09:29 专业解读 来源:

本文目录一览:

2019年上海青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亲爱的新同学:

青浦学校开学通知(西宁明远学校开学通知)青浦学校开学通知(西宁明远学校开学通知)


祝贺你考入上海政法学院!为了方便你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非上海籍本科学生请于9月3日(周六)8:00—17:00报到。

(二)上海籍本科、高职、专升本、插班生以及港澳台学生请于9月4日(周日)8:00—17:00报到。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学生宿舍暑期维修,请勿提前到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在报到前三天(8月31日—9月2日8:30—15:30)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请(电话:021-39225653),并将书面申请传真至:021-39225653,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如未按时报到,且未提出延期报到申请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关于报到的相关事宜同学们可于8月31日起向学校学生处咨询,咨询电话021-39225653(接听时间8:30-15:30)。

二、报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松江佘山风景区北侧的泗陈公路、外青松公路路口),上海政法学院训练馆。

三、报到必备材料

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专升本新生另须携带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线路

(一)沪陈线【西区车站(中山西路、吴中路口)→学校】

(二)上佘线【上海体育馆→陈坊桥】

(三)松青线【松江→青浦(途经学校)】

(四)石青线【金山石化→青浦(途经学校)】

(五)南青线【奉贤南桥镇→青浦(途经学校)】

(六)轨道交通9号线到佘山站下,然后乘松青线、沪陈线至学校。

出租车或自备车可进入G50高速至赵巷(佘山)出口,下高速后左转往南经嘉松公路,到泗陈公路后右转(或G60松江新城区出口沿嘉松公路北行至泗陈公路左转)向西行驶5.5公里即达学校新校门。

五、非上海籍学生接站服务

(一)接站地点:

1.上海火车南站入口处(轨道交通1、3号线至上海火车南站下车即可)。

2.轨道交通九号线佘山站出口处。

(二)接站时间:9月3日8:00—20:00。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法学专业(含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经济法方向、调解方向):6500元/学年。

2.本科非法学专业〔含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工作、劳动与保障、学、行政管理、、学与行政学、英语、俄语、学(卓越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广播电视学(卓越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思想教育、学、学(社区矫正方向)、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5000元/学年。

3.本科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10000元/学年。

4.本科法学专升本65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升本5000元/学年。

5.高职司法助理专业:7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结算)。

七、新生缴费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须如数缴纳学费、住宿费。为了避免新生携带大额可能带来的风险,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随发农行金穗卡一张。请8月20日前务必把上述费用存入卡内,学校计财处将统一从卡中扣款(为防止扣款失败,请在卡中多存50元钱)。因特殊情况造成扣款失败的,可于报到当天使用或缴费。

八、档案移送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调档函于8月中下旬到毕业学校或区(县)招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接收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处。

九、户口办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城镇户口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

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农业户口新生,来校后我校将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我校录取的非上海籍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迁移的方式,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非上海生源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局青浦分局夏阳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由本人到学校所在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团)组织关系

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非上海籍学生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报到后交给辅导员;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十一、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新生于8月12日之后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用户名:本人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号码。

(一)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

(二)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时间至8月16日截止。照片要求:⑴彩色⑵参数:1寸照片(尺寸:2.5cm3.5cm,像素[300dpi]:295413)⑶文件格式:.JPG⑷文件命名:学生学号。

(三)新生迎新数据完善后,可在学校设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宿舍床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完成床位选择,每生只能选择一次,床位选择至8月28日系统关闭,如未自选,学生社区视为默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床位。

十二、“绿色通道”和帮困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通过我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根据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资格申请助学、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方式:8月12日—31日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用户名:本人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号码。进入“学生工作”中的“困难认定申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后下载文档(即《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表格;网上申请如有困难的,可直接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纸质《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必须经由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家庭所在地街道乡镇的救助所(或乡镇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未盖章、经办人未签字的视为无效;表中所填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联系畅通。

十三、生活卧具(详见:关于卧具的友情提示)

十四、入学教育安排

(一)9月4日19:30到所在班教室集中(具体教室安排请留意报到当天学校的迎新公告栏)。

(二)9月5日—9月9日入学教育。

(三)9月12日正式上课。

上海政法学院

二○一六年七月

;

日期内容

1月份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家长的知晓度。

2月份制定并向公布《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中下旬份组织各及小学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再培训。

3月30日前1、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会议,部署招生工作;2、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各校招生项目和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4月8日向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信息。

4月11日—30日1、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2、初中起始年级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8日—30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4月30日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4日起启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户籍核对及相关证件验证工作。

5月22日向公布和网上公示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6月3日中小教科起始年级招生信息咨询。

6月9日各公办小学、初中核对起始年级新生信息。

6月12日发放全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

6月22日全区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6月30日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3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各小学、初中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5日前向市教委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9月15日前向市教委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新生开学入学须知指南和报到时间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上海政法学院!为了方便你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非上海籍本科学生请于9月3日(周六)8:00—17:00报到。

(二)上海籍本科、高职、专升本、插班生以及港澳台学生请于9月4日(周日)8:00—17:00报到。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学生宿舍暑期维修,请勿提前到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在报到前三天(8月31日—9月2日8:30—15:30)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请(电话:021-39225653),并将书面申请传真至:021-39225653,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如未按时报到,且未提出延期报到申请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关于报到的相关事宜同学们可于8月31日起向学校学生处咨询,咨询电话021-39225653(接听时间8:30-15:30)。

二、报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松江佘山风景区北侧的泗陈公路、外青松公路路口),上海政法学院训练馆。

三、报到必备材料

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专升本新生另须携带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线路

(一)沪陈线【西区车站(中山西路、吴中路口)→学校】

(二)上佘线【上海体育馆→陈坊桥】

(三)松青线【松江→青浦(途经学校)】

(四)石青线【金山石化→青浦(途经学校)】

(五)南青线【奉贤南桥镇→青浦(途经学校)】

(六)轨道交通9号线到佘山站下,然后乘松青线、沪陈线至学校。

出租车或自备车可进入G50高速至赵巷(佘山)出口,下高速后左转往南经嘉松公路,到泗陈公路后右转(或G60松江新城区出口沿嘉松公路北行至泗陈公路左转)向西行驶5.5公里即达学校新校门。

五、非上海籍学生接站服务

(一)接站地点:

1.上海火车南站入口处(轨道交通1、3号线至上海火车南站下车即可)。

2.轨道交通九号线佘山站出口处。

(二)接站时间:9月3日8:00—20:00。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法学专业(含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经济法方向、调解方向):6500元/学年。

2.本科非法学专业〔含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工作、劳动与保障、学、行政管理、、学与行政学、英语、俄语、学(卓越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广播电视学(卓越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思想教育、学、学(社区矫正方向)、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5000元/学年。

3.本科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10000元/学年。

4.本科法学专升本65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升本5000元/学年。

5.高职司法助理专业:7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结算)。

七、新生缴费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须如数缴纳学费、住宿费。为了避免新生携带大额可能带来的风险,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随发农行金穗卡一张。请8月20日前务必把上述费用存入卡内,学校计财处将统一从卡中扣款(为防止扣款失败,请在卡中多存50元钱)。因特殊情况造成扣款失败的,可于报到当天使用或缴费。

八、档案移送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调档函于8月中下旬到毕业学校或区(县)招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接收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处。

九、户口办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城镇户口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

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农业户口新生,来校后我校将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我校录取的非上海籍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迁移的方式,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非上海生源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局青浦分局夏阳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由本人到学校所在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团)组织关系

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非上海籍学生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报到后交给辅导员;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十一、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新生于8月12日之后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用户名:本人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号码。

(一)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

(二)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时间至8月16日截止。照片要求:⑴彩色⑵参数:1寸照片(尺寸:2.5cm3.5cm,像素[300dpi]:295413)⑶文件格式:.JPG⑷文件命名:学生学号。

(三)新生迎新数据完善后,可在学校设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宿舍床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完成床位选择,每生只能选择一次,床位选择至8月28日系统关闭,如未自选,学生社区视为默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床位。

十二、“绿色通道”和帮困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通过我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根据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资格申请助学、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方式:8月12日—31日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用户名:本人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号码。进入“学生工作”中的“困难认定申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后下载文档(即《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表格;网上申请如有困难的,可直接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纸质《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必须经由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家庭所在地街道乡镇的救助所(或乡镇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未盖章、经办人未签字的视为无效;表中所填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联系畅通。

十三、生活卧具(详见:关于卧具的友情提示)

十四、入学教育安排

(一)9月4日19:30到所在班教室集中(具体教室安排请留意报到当天学校的迎新公告栏)。

(二)9月5日—9月9日入学教育。

(三)9月12日正式上课。

上海政法学院

二○一六年七月

;

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 6月27日-28日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上海政法学院!为了方便你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非上海籍本科学生请于9月3日(周六)8:00—17:00报到。

(二)上海籍本科、高职、专升本、插班生以及港澳台学生请于9月4日(周日)8:00—17:00报到。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学生宿舍暑期维修,请勿提前到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在报到前三天(8月31日—9月2日8:30—15:30)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请(电话:021-39225653),并将书面申请传真至:021-39225653,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如未按时报到,且未提出延期报到申请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关于报到的相关事宜同学们可于8月31日起向学校学生处咨询,咨询电话021-39225653(接听时间8:30-15:30)。

二、报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松江佘山风景区北侧的泗陈公路、外青松公路路口),上海政法学院训练馆。

三、报到必备材料

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专升本新生另须携带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线路

(一)沪陈线【西区车站(中山西路、吴中路口)→学校】

(二)上佘线【上海体育馆→陈坊桥】

(三)松青线【松江→青浦(途经学校)】

(四)石青线【金山石化→青浦(途经学校)】

(五)南青线【奉贤南桥镇→青浦(途经学校)】

(六)轨道交通9号线到佘山站下,然后乘松青线、沪陈线至学校。

出租车或自备车可进入G50高速至赵巷(佘山)出口,下高速后左转往南经嘉松公路,到泗陈公路后右转(或G60松江新城区出口沿嘉松公路北行至泗陈公路左转)向西行驶5.5公里即达学校新校门。

五、非上海籍学生接站服务

(一)接站地点:

1.上海火车南站入口处(轨道交通1、3号线至上海火车南站下车即可)。

2.轨道交通九号线佘山站出口处。

(二)接站时间:9月3日8:00—20:00。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法学专业(含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经济法方向、调解方向):6500元/学年。

2.本科非法学专业〔含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工作、劳动与保障、学、行政管理、、学与行政学、英语、俄语、学(卓越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广播电视学(卓越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思想教育、学、学(社区矫正方向)、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5000元/学年。

3.本科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10000元/学年。

4.本科法学专升本65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升本5000元/学年。

5.高职司法助理专业:7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结算)。

七、新生缴费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须如数缴纳学费、住宿费。为了避免新生携带大额可能带来的风险,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随发农行金穗卡一张。请8月20日前务必把上述费用存入卡内,学校计财处将统一从卡中扣款(为防止扣款失败,请在卡中多存50元钱)。因特殊情况造成扣款失败的,可于报到当天使用或缴费。

八、档案移送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调档函于8月中下旬到毕业学校或区(县)招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接收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处。

九、户口办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城镇户口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

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农业户口新生,来校后我校将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我校录取的非上海籍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迁移的方式,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非上海生源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局青浦分局夏阳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由本人到学校所在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团)组织关系

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非上海籍学生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报到后交给辅导员;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十一、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新生于8月12日之后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用户名:本人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号码。

(一)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

(二)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时间至8月16日截止。照片要求:⑴彩色⑵参数:1寸照片(尺寸:2.5cm3.5cm,像素[300dpi]:295413)⑶文件格式:.JPG⑷文件命名:学生学号。

(三)新生迎新数据完善后,可在学校设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宿舍床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完成床位选择,每生只能选择一次,床位选择至8月28日系统关闭,如未自选,学生社区视为默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床位。

十二、“绿色通道”和帮困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通过我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根据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资格申请助学、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方式:8月12日—31日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用户名:本人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号码。进入“学生工作”中的“困难认定申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后下载文档(即《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表格;网上申请如有困难的,可直接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纸质《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必须经由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家庭所在地街道乡镇的救助所(或乡镇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未盖章、经办人未签字的视为无效;表中所填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联系畅通。

十三、生活卧具(详见:关于卧具的友情提示)

十四、入学教育安排

(一)9月4日19:30到所在班教室集中(具体教室安排请留意报到当天学校的迎新公告栏)。

(二)9月5日—9月9日入学教育。

(三)9月12日正式上课。

上海政法学院

二○一六年七月

;

日期内容

1月份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家长的知晓度。

2月份制定并向公布《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中下旬份组织各及小学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再培训。

3月30日前1、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会议,部署招生工作;2、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各校招生项目和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4月8日向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信息。

4月11日—30日1、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2、初中起始年级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8日—30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4月30日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4日起启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户籍核对及相关证件验证工作。

5月22日向公布和网上公示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6月3日中小教科起始年级招生信息咨询。

6月9日各公办小学、初中核对起始年级新生信息。

6月12日发放全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

6月22日全区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6月30日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3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各小学、初中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5日前向市教委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9月15日前向市教委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摘要】初中学业水平(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简称“中考”,是检验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2020年中考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环球网校快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6月27日-28日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6月27日-28日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6月27日-28日

根据、关于肺炎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市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备案,上海市初三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开学,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从4月27日起开始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具体返校开学时间经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各级各类学校在5月6日前做好其他学段和年级分批返校开学的准备,具体时间将根据发展情况另行研究确定后发布。培训机构在本市中小学和返校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同时,根据相关工作部署,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安排如下:

2020年上海青浦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时间为6月27日-28日,其中体育框架及分值不变,仍由日常考核和统一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日常考核满分15分,由学校按往年要求完成;统一测试2020年因暂停,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中考总分)。

以上就是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6月27日-28日的内容,想要报考2020年中考的备考生请仔细阅读通知。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环球网校快问网站,消息小编会时间发布,助力大家,加油!

2020年上海青浦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日程安排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上海政法学院!为了方便你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非上海籍本科学生请于9月3日(周六)8:00—17:00报到。

(二)上海籍本科、高职、专升本、插班生以及港澳台学生请于9月4日(周日)8:00—17:00报到。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学生宿舍暑期维修,请勿提前到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在报到前三天(8月31日—9月2日8:30—15:30)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请(电话:021-39225653),并将书面申请传真至:021-39225653,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如未按时报到,且未提出延期报到申请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关于报到的相关事宜同学们可于8月31日起向学校学生处咨询,咨询电话021-39225653(接听时间8:30-15:30)。

二、报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松江佘山风景区北侧的泗陈公路、外青松公路路口),上海政法学院训练馆。

三、报到必备材料

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专升本新生另须携带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线路

(一)沪陈线【西区车站(中山西路、吴中路口)→学校】

(二)上佘线【上海体育馆→陈坊桥】

(三)松青线【松江→青浦(途经学校)】

(四)石青线【金山石化→青浦(途经学校)】

(五)南青线【奉贤南桥镇→青浦(途经学校)】

(六)轨道交通9号线到佘山站下,然后乘松青线、沪陈线至学校。

出租车或自备车可进入G50高速至赵巷(佘山)出口,下高速后左转往南经嘉松公路,到泗陈公路后右转(或G60松江新城区出口沿嘉松公路北行至泗陈公路左转)向西行驶5.5公里即达学校新校门。

五、非上海籍学生接站服务

(一)接站地点:

1.上海火车南站入口处(轨道交通1、3号线至上海火车南站下车即可)。

2.轨道交通九号线佘山站出口处。

(二)接站时间:9月3日8:00—20:00。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法学专业(含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经济法方向、调解方向):6500元/学年。

2.本科非法学专业〔含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工作、劳动与保障、学、行政管理、、学与行政学、英语、俄语、学(卓越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广播电视学(卓越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思想教育、学、学(社区矫正方向)、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5000元/学年。

3.本科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10000元/学年。

4.本科法学专升本65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升本5000元/学年。

5.高职司法助理专业:7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结算)。

七、新生缴费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须如数缴纳学费、住宿费。为了避免新生携带大额可能带来的风险,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随发农行金穗卡一张。请8月20日前务必把上述费用存入卡内,学校计财处将统一从卡中扣款(为防止扣款失败,请在卡中多存50元钱)。因特殊情况造成扣款失败的,可于报到当天使用或缴费。

八、档案移送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调档函于8月中下旬到毕业学校或区(县)招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接收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处。

九、户口办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城镇户口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

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农业户口新生,来校后我校将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我校录取的非上海籍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迁移的方式,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非上海生源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局青浦分局夏阳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由本人到学校所在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团)组织关系

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非上海籍学生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报到后交给辅导员;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十一、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新生于8月12日之后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用户名:本人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号码。

(一)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

(二)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时间至8月16日截止。照片要求:⑴彩色⑵参数:1寸照片(尺寸:2.5cm3.5cm,像素[300dpi]:295413)⑶文件格式:.JPG⑷文件命名:学生学号。

(三)新生迎新数据完善后,可在学校设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宿舍床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完成床位选择,每生只能选择一次,床位选择至8月28日系统关闭,如未自选,学生社区视为默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床位。

十二、“绿色通道”和帮困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通过我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根据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资格申请助学、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方式:8月12日—31日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用户名:本人号码,初始密码:本人号码。进入“学生工作”中的“困难认定申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后下载文档(即《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表格;网上申请如有困难的,可直接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纸质《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必须经由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家庭所在地街道乡镇的救助所(或乡镇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未盖章、经办人未签字的视为无效;表中所填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联系畅通。

十三、生活卧具(详见:关于卧具的友情提示)

十四、入学教育安排

(一)9月4日19:30到所在班教室集中(具体教室安排请留意报到当天学校的迎新公告栏)。

(二)9月5日—9月9日入学教育。

(三)9月12日正式上课。

上海政法学院

二○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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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内容

1月份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家长的知晓度。

2月份制定并向公布《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3月中下旬份组织各及小学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再培训。

3月30日前1、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会议,部署招生工作;2、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名单、各校招生项目和人数报市教委备案。

4月8日向公示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信息。

4月11日—30日1、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2、初中起始年级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8日—30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4月30日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4日起启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户籍核对及相关证件验证工作。

5月22日向公布和网上公示中小学学区划分情况。

6月3日中小教科起始年级招生信息咨询。

6月9日各公办小学、初中核对起始年级新生信息。

6月12日发放全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告知书。

6月22日全区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6月30日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3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各小学、初中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5日前向市教委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9月15日前向市教委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摘要】初中学业水平(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简称“中考”,是检验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2020年中考考生应该关注哪些问题?下面,环球网校快问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6月27日-28日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下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6月27日-28日的具体内容吧!

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6月27日-28日

根据、关于肺炎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市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并报备案,上海市初三年级于4月27日返校开学,各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可从4月27日起开始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具体返校开学时间经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各级各类学校在5月6日前做好其他学段和年级分批返校开学的准备,具体时间将根据发展情况另行研究确定后发布。培训机构在本市中小学和返校开学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及服务。

同时,根据相关工作部署,202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安排如下:

2020年上海青浦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时间为6月27日-28日,其中体育框架及分值不变,仍由日常考核和统一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日常考核满分15分,由学校按往年要求完成;统一测试2020年因暂停,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中考总分)。

以上就是2020年上海青浦中考时间:6月27日-28日的内容,想要报考2020年中考的备考生请仔细阅读通知。更多资讯请及时关注环球网校快问网站,消息小编会时间发布,助力大家,加油!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青浦区在区的下,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学区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青浦区教育网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入学报名流程

(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入学信息登记。各校要在区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符合入学条件但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统一的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小学入学方式。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坚持“免试入学”原则,采取户籍地段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根据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2020年青浦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各学校对区相关部门下发的新生名单和学籍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验证,在此基础上进行招生报名工作。

4.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结合本区实际继续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登记入学招生的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20日,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在相关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6.公办小学验证。5月16日-5月17日为本市统一的公办小学批验证日。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指定报名验证点须认真做好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的核对工作,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二)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区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外招生,严禁擅自以“部”“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和校外招生(2020年校外招生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中分设,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区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收费标准、“三个”(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招生全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月22日-4月23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8日-5月19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对于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区将于5月20日-5月21日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安置细则、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安排进入尚有余额的对应学校,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监督。

区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向社区公布相关信息。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3月21日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发放入学通知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0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

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各学校应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指导与监督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以专题会议等形式联合区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信息登记、网上“校园开放日”和报名验证等活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

(二)开展教育督导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三)完善监察机制

门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区将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区将严格监督、查处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违规情况。

(五)实施“双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以(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数,核减专项扶持资金。

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五、2020年青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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